有的人在逛超市時,喜歡將一些小東西揣在衣服里,直接走出超市,他們認為這些東西價格不高,就算是被逮住了,大不了賠錢,殊不知,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到法律的底線。近日,在南安梅山務工的何某就因在超市偷東西被當場抓獲。10日下午,何某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
9日18時許,何某一人到梅山新華都超市閑逛。在商場走了一圈后,何某在食品區(qū)熟品攤前,看中了一只近500g重的熟板鴨,于是用架子的包裝袋將板鴨裝好。隨后,何某提著板鴨走到旁邊的圖書區(qū)角落,趁工作人員不注意,將板鴨放在上身的風衣里。為了掩飾稍鼓的肚子,何某還特意將雙手撫在腹部,殊不知,他的“隱秘”行為早被人盯上了。何某剛走到收銀臺就被工作人員攔住,當場人贓俱獲。
原來8日20時許,梅山新華都超市工作人員黃某在對監(jiān)控視頻例行巡查時,發(fā)現(xiàn),當天18時許,有一名男子在食品區(qū)的肉攤前拿了一塊近500g的豬肉。男子之后走到圖書區(qū)的角落,將豬肉藏在內(nèi)衣里,通過超市入口離開,當時黃某特別留意了這名男子的樣貌。
沒想到,9日18時許,這名男子又“光顧”超市。黃某便早早和同事在門口“守株待兔”,于是,將這名男子當場逮住。
接到報警后,梅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據(jù)悉,何某今年40多歲,從四川老家來梅山已務工多年。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何某近期在超市共作案四起。
此前6日和7日晚,時間也都在18時許,何某以同樣的方法偷了一塊近500g的豬肉。何某稱前三次偷的豬肉都已經(jīng)被他煮吃了,他也愿意賠償超市的損失。(記者黃俊濤通訊員沈志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