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承包期限又是多久?
我國農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區(qū)經濟還比較落后,在相當長的時期,土地不僅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而且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穩(wěn)定土地承包關系,是農村政策的核心內容。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淮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那么,中國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承包期限又是多久?
第一輪承包是指實行家庭聯產承包時算起,我國大部分地方第一輪承包時間普遍為1983年前后開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為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2002年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必須堅持的原則:
(一)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權屬關系不變;
(二)集體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變;
(三)土地承包關系長期不變;
(四)有利于發(fā)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五)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
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給廣大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對穩(wěn)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增加農民的積極性、保護耕地都有較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