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2日訊 (閩南網記者 梁君棟 通訊員 李玉琦 文/圖) 為凈化社會風氣,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近日,南安市公安局羅東派出所從組織領導、科技投入、信息渠道等方面入手,堅決有效打擊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截止目前,2016年轄區(qū)8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部告破。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警察臨檢
據了解,羅東鎮(zhèn)現有常住人口約6萬人,流動人口5000余人,機動車保有量突破4萬輛,縣道332線、333線穿境而過。特別是福詔高速通車后,轄區(qū)內車流量聚增,鄉(xiāng)鎮(zhèn)主干道、農村小路內小轎車、二輪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的身影隨處可見,交通安全工作面臨人多、車多、事故發(fā)生率高的嚴峻態(tài)勢。
自2016年以來,羅東所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16起,其中受直間接原因、社會和家庭原因、人、車的原因和環(huán)境原因等作用,肇事者最終選擇駕車或棄車逃逸共計8起,這不僅給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帶來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更帶來了經濟上的沉重負擔,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警方提醒:《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肇事逃逸者將被吊銷駕駛證。現行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對肇事逃逸者可予以終身禁駕的處罰。在刑事追究方面,視情節(jié)以故意或過失殺人或傷人罪論處,在法定刑內以最高刑罰處罰,并處以高額罰金;在民事責任方面,全面承擔交通肇事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