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大學畢業(yè)的小曾,入職石獅某電子公司成為一名主播。“當時雙方約定,我的月薪為‘10000元底薪加銷售額1%的提成’。”小曾介紹,因為在直播中出錯,今年10月9日她被公司辭退,但遲遲沒有支付當月的工資。因此,她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求助,希望要回應得的薪資。
10月12日接到網上信訪件后,石獅市信訪局第一時間將線索轉給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次日,石獅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主動聯(lián)系小曾和石獅某電子公司相關負責人,邀其前往石獅市和諧勞動關系服務中心進行面對面協(xié)商。
據悉,小曾入職的第一個月,石獅某電子公司按照約定支付工資。因業(yè)績等原因,該公司與小曾約定第二個月月薪降為“6500元底薪加銷售額提成”。因雙方在工資數額計算方面存在爭議,導致第二個月的薪資未及時結算。
經石獅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調解,石獅某電子公司與小曾協(xié)商達成一致,并于當天支付工資6500元。小曾的訴求在12小時內受理、24小時內解決。“效率很快,感謝當地相關部門的幫助!”小曾對投訴件的辦理速度非常滿意。(記者 董加固 通訊員 石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