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朋友生日聚會時,20歲的女大學生金某喝醉后倒臥在街頭,好心人撥打了報警電話,但沒有想到,金某對民警又咬又踢。今日上午,涉嫌妨礙公務罪的金某在豐臺法院受審,在法庭上,她流淚表示,自己很后悔,并向受傷民警道歉,“如果不是民警救了我,我也可能被賣到什么地方了,后果不堪設想,我對不起家人和民警”。

考慮到金某還在上大學,加上金某一直認罪認罰,法官當庭宣判,對金某免于刑事處罰。
據(jù)了解,金某平時學習成績優(yōu)秀,未受到過任何處罰,平時也沒有任何違紀行為,因此學校有可能保留其學籍。
大一女生一個小時喝了8兩白酒
上午9點,20歲的金某被帶進法庭,金甌說話聲音很小,滿臉稚氣,在被告人席剛站穩(wěn)眼圈就紅了。
檢方指控,機關指稱,2017年7月1日22時,在豐臺區(qū)豐臺北路西部馬華餐廳門口被告人金某醉酒倒地,民警到達現(xiàn)場處置的過程中,金某咬傷民警李某的右前臂,抓傷輔警賈某。經(jīng)鑒定,李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賈某的損傷程度不構成輕微傷。
“我當天喝了2扎啤酒和7、8兩白酒,我只記得我出門送了個朋友,一出門風一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來已經(jīng)是第二天上午在派出所了”金某紅著眼睛講述了釋發(fā)經(jīng)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