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男子蘭某酒后騎行一輛無牌電動車載著妻子與3歲兒子,在超車時電動車失控摔在路面上,車上3人均被一輛重型半掛車碾壓。事故造成蘭某的妻兒慘死,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羅源檢方審查。日前,羅源縣檢察院酌情對蘭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去年11月26日上午,蘭某攜妻兒探望父親,蘭某與他的父親從當天12時飲酒至18時。飲酒后,蘭某想帶一家人到羅源濱海新城逛一逛。雖然喝了酒,但蘭某覺得他酒量不錯,于是騎著一輛無牌的兩輪電動車,搭載著妻兒,從羅源松山鎮(zhèn)渡頭村往跡頭村方向行駛。
在松山鎮(zhèn)岐頭橋交叉路口,蘭某看到前方同向的慢車道上行駛著一輛重型半掛車,他借著酒勁想要從該車的右側超車。當蘭某加速剛剛超過半掛車車頭時,半掛車突然向右轉(zhuǎn)彎往岐頭橋方向行駛。
蘭某反應不及,電動車沖入道路右側路邊的一個水坑里,車輛顛了一下,失去控制橫向摔到地上。駕駛半掛車的司機李某因為該車車身高,沒有看到摔倒在地的蘭某及其妻兒,半掛車碾壓了他們3人。
蘭某當場失去意識,受了重傷,后被搶救過來,妻兒均因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警方現(xiàn)場勘查,蘭某酒后駕駛無牌兩輪電動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記者 王威 通訊員 陳英 藍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