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約會,小俊就對微信上認識的女子一見鐘情,當天就為她花了1200元。不料,隔天再約對方出來遭到拒絕,小俊氣得向對方討還1200元“約會錢”。
小俊(化名)今年27歲,河南人,在美林街道一家工廠上班,月薪3000多元。
一個人奔波在外,又到了適婚年齡,這讓他特別想交個女友。
23日,午休時間,他躺在工廠宿舍,習慣性拿起手機,點開微信,開始“搖一搖”。
突然,手機震動了一下,對方微信頭像是個美女。加了好友后,小俊點開相冊,里面很多生活照和頭像都是同一人,對方稱那是自己,姓黃。微信中顯示兩人相距幾千米,小俊壯了壯膽,嘗試約對方出來,竟然同意了!
當晚,兩人相約在市區(qū)一家冷飲店見面。見面后,小俊呆住了,黃某比照片中更迷人,烏黑的長發(fā)、明亮的眼睛,全身散發(fā)著香氣,小俊有些迷糊了。
喝完冷飲后,小俊把卡內1300元取出1200元,請黃某吃飯、買東西,買的都是黃某的東西。
22時許,兩人在冷飲店門口告別,到家后,兩人還熱聊了一會兒。
雖然還有一周發(fā)工資,身上只剩100元,但小俊覺得請黃某的1200元,真值!讓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他用微信約黃某出來,對方卻再也不肯出來。
“不出來可以,把昨晚我請你的1200元還我。”小俊氣的發(fā)微信給黃某,可是等了許久,也沒等到對方的回應。
這時,小俊開始心疼起自己的錢,但自己又不知道對方住址、電話,覺得被騙的他立馬報警求助。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張亦弛 通訊員 林毓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