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印發(fā)《福建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記者了解到,廈門目前共認定古樹名木1788株。近年來,廈門通過多種方式實現(xiàn)古樹名木“老有所養(yǎng)、老有所安”。
按照《辦法》,城市古樹名木按照規(guī)定實行分級保護。其中,名木不受樹齡限制,實行一級保護;樹齡在300年以上的古樹,實行一級保護;樹齡在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實行二級保護。名木和樹齡在300年以上的古樹,由設區(qū)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報省住建廳認定并向社會公布。樹齡在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由設區(qū)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后向社會公布,并報省住建廳備案。
《辦法》指出,縣級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對已認定和公布的城市古樹名木設置保護牌以及必要的保護設施,對已設保護牌的古樹名木定期檢查保護牌,核實保護牌內容。保護牌應當簡潔清晰,內容應包括樹種名稱、樹齡、保護等級、編號、養(yǎng)護人、聯(lián)系方式、二維碼等內容。對有特殊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古樹名木,可另立標牌介紹。
記者了解到,古樹名木是記錄自然生態(tài)變遷的“活化石”,廈門作為“國家森林城市”,不僅森林覆蓋面積大,還有不少古樹名木。據統(tǒng)計,廈門目前共認定古樹名木1788株。
近年來,廈門先后出臺多部法規(guī)保護古樹名木,實現(xiàn)古樹名木“老有所養(yǎng)、老有所安”,包括去年底印發(fā)實施的《廈門市古樹名木保護登記管理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古樹名木認定、變更、注銷等程序,加強對古樹的保護監(jiān)管工作。此前,廈門還出臺了《廈門市古樹名木養(yǎng)護技術標準》,這是福建省首個以古樹名木管護和復壯為題材的地方標準,對古樹名木建檔掛牌、管護責任、復壯保護及技術隊伍、資金投入等都進行了細致明確的規(guī)定。尤其是針對廈門80%以上古樹為榕樹的特點,更是專門制定了榕樹的特殊技術要求,提出精細化管護措施。
(海西晨報記者 葉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