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水果,因稱重問題,引發(fā)糾紛,水果攤老板一拳朝六旬老人胸部打去,致老人兩根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日前,石獅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被告人穆某干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4個月。
今年35歲的穆某干,安徽利辛縣人,小學文化的他,早年就外出打工。幾年前,來到石獅,做過多份工作,最后擺攤賣水果。去年12月22日上午9點,穆某干在錦尚厝上新大街一海鮮酒樓旁路邊經營水果攤,64歲的蔡阿婆剛好經過,就停下來挑選水果。在購買過程中,因水果重量問題,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不會說普通話的蔡阿婆和不會說閩南話的攤主,因語言不通,蔡阿婆就決定不買了,還將水果扔在地上??蓻]想到,穆某干竟掄起拳頭,對著蔡阿婆右側胸部打去。“我因胸口疼得厲害,就坐在水果筐上。”蔡阿婆說,在民警到達之前,二人還繼續(xù)發(fā)生口角。
經鑒定,蔡阿婆外傷致右側第3、4肋骨骨折,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案發(fā)后,路人報警,穆某干留在現場配合公安人員調查,其家屬賠償蔡阿婆1.8萬元,并取得對方諒解。經石獅法院審理,穆某干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記者鄭秋玉通訊員尤祖榮黃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