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新一代文化協(xié)會40周年會慶典禮上的講話
(2014年8月23日)
尊敬的鄭利明主席、蘇祉祺博士,
尊敬的陳章良副主席,
尊敬的曾鈺成主席、吳克儉局長、羅范椒芬女士:
大家晚上好!
很高興出席香港新一代文化協(xié)會成立40周年的慶典。作為本港有影響的民間教育機構,新一代文化協(xié)會成立40年來,始終堅持以“視野、創(chuàng)新、博識、承擔”為目標,致力于培育青年人才,成績有目共睹。在此,我謹對協(xié)會40周年會慶表示衷心的祝賀,對辛勤工作的協(xié)會人員和關心、支持協(xié)會的各界賢達表示由衷的敬意,并祝愿新一代文化協(xié)會深耕厚植,在做好新形勢下的香港青年工作、培育青年人才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香港的民主發(fā)展即將迎來一個新的歷史性時刻。本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就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產(chǎn)生辦法和2016年立法會產(chǎn)生辦法的問題做出決定。前兩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剛剛在深圳舉行了有關座談會,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先生等中央有關部門官員認真聽取了香港社會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見,也釋放了一些重要的、權威的信息。我有幸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先生一起參與了這些座談和交流活動。總的感覺是,座談會內(nèi)香港各界代表人士發(fā)表的意見,與座談會外香港社會的討論情況大體吻合。所不同的是,會場內(nèi)主張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處理政改問題的聲音要大得多,主張按照所謂“國際標準”規(guī)定普選辦法的聲音要小得多。如果要對兩種主要意見的話語邏輯或思維邏輯做一個梳理的話,可大致描述如下:正方觀點認為,香港的普選來源于基本法,普選制度應當把基本法作為法理基礎或唯一法律依據(jù);“一國兩制”下一個地方行政區(qū)域的普選,世無先例,普選制度應立足于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別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qū)域、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是一種地方選舉制度的事實,妥善處理好與中央政府的關系;保障國家安全是設計香港普選制度必須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定義務,從香港的社會政治現(xiàn)實看,也確有必要;行政長官地位崇高、職責重大,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而不能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普選制度應當為此提供相應保障;堅持基本法規(guī)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強調機構提名、集體意志、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符合基本法的規(guī)定,體現(xiàn)民主原則,也是防范可能出現(xiàn)的政治對抗風險、憲制危機風險和民粹主義等風險的需要。反方的基本觀點和邏輯是:反對假普選;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后確定的普選辦法很可能是假普選——早在一年前甚至更早的時候,他們就已經(jīng)把這頂帽子扣上了,盡管當時普選方案還“八字沒有一撇”;為了防范假普選,他們提出了所謂“國際標準”,——盡管這個標準也在不斷地調整,起初比較多地強調公民提名,后來提出“三軌提名”有其一即可,我注意到最近也有一些人表示愿意在基本法的框架內(nèi)提出方案,“國際標準”可改為不能有“不合理限制”;判斷是否屬于“不合理限制”的主要標準,是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不能高出他們預計的可能在提名委員會得到支持票的比例,1/8或者少于1/8可以,略微高一些也可以,過半數(shù)絕對不行——因為這樣的話他們的人就出不了閘,就是政治篩選;最好提名委員會的規(guī)模、構成、產(chǎn)生辦法也作出大變,這樣才可確保他們的人出閘,否則提名委員會就沒有廣泛代表性;如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特別是不能過半數(shù)的要求,他們就要發(fā)動“占領中環(huán)”等激進違法抗爭活動。分析這兩種邏輯,從起點來說就是不一樣的,一個實,一個虛,前者是基本法的規(guī)定,后者是“假普選”的假設;中間考量的因素也是不一樣的,一個更多的是考慮怎么規(guī)范中央和特區(qū)關系的制度要求,一個更多是考慮是否有利“自己友”成為候選人;結論自然也就大相徑庭。但是究竟哪一種邏輯更合理,或者說更合乎邏輯,我想經(jīng)過理性比較,是不難回答的。
我認為,上述兩種對立的意見,說到底是由于思想上對“一國兩制”存在的不同認識造成的。這使我想起了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新力量網(wǎng)絡研究總監(jiān)葉健民先生5月16日在《明報》發(fā)表的一篇文章,題目叫《泛民究竟在爭論什么?》。這篇文章給我留下深刻印象,讓我很受啟發(fā),前一段時間我也在與一些人士交流時多次引用這篇文章的觀點。文章指出:“政改的爭論,意義遠遠超過我們能否有真普選、民主如何實現(xiàn)的問題。我們決定支持哪一個方案,其實也同時選擇怎樣去處理特區(qū)和中央的關系,這個才是香港長遠管治更為關鍵的問題。擺在目前的并不是方案之爭,而是我們希望今后以何種方式去與中央政府互動的抉擇。”該文還指出:“激進派所主張的,是不認同中央對特區(qū)事務享有主導權,拒絕完全接受基本法的框架,否定‘一國為先’的前設,背后也有深層的對共產(chǎn)黨的排斥敵視。”我認為,葉健民先生的這些論述一語中的,就像點穴點到了位一樣。試想一下,如果真正有國家觀念,真正認同“一國為先”的原則,真正認同基本法的規(guī)定,真正認同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包括對香港政治體制改革的主導權,而沒有像葉先生所點到的對共產(chǎn)黨的排斥敵視心理,有些問題還會成為問題嗎?我們還會有今天這么大的爭論嗎?
我知道,我上面講的這些帶有明顯傾向性的意見,以及我引用的葉健民先生的觀點,并不能涵蓋香港社會關于政改問題的各種意見,甚至不能代表喊得最響的聲音,對某些人來說也可能聽起來不那么順耳,但我們常說,兼聽則明,那就不妨把它們作為逆耳忠言吧。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希望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能夠實現(xiàn)、政改不要原地踏步,是目前香港社會最大的共識。到香港回歸祖國20年的時候,香港如果能夠實行“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的制度,這是香港民主發(fā)展跨越式進步,相信是許多人包括有的擔心回歸后在香港待不下去的人之前不敢想象的。希望香港各界有識之士,能夠多從國家的角度、歷史的角度和發(fā)展的角度看待這次政改的重要意義和影響,像新一代文化協(xié)會的宗旨所強調的一樣,顯示出“視野”和“承擔”來。
今天到場的年青人比較多,我之所以從比較和提問的角度講得比較多,也是希望年青的朋友們多傾聽,多思考。我相信,香港的新一代更多的是善于理性思考的一代。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