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銀行卡代扣水、電、燃氣等日常生活費用,為現(xiàn)代都市居民提供了很大的便捷。然而,最近三明網(wǎng)友“kardel”向我們投訴,燃氣公司的扣費方式很不人性化。
“kardel”在東南網(wǎng)《直通屏山》反映,2015年12月16日,他收到三明燃氣公司的通知,稱其在2015年9月因銀行卡余額不足,不能全額支付417元燃氣費,而被收取了97元的滯納金。“為什么不能先扣余額,再對不足部分收取滯納金呢?”網(wǎng)友“kardel”認為,兩個月不到就收了百元滯納金,這樣的滯納金收取方式和收取標準不合理。
足額扣費制是否人性化?
“我事先根本沒有意識到,銀行卡里的錢不夠繳納燃氣費了。”網(wǎng)友“kardel”說,讓他不理解的是,去年9月,雖然他銀行卡里的錢不夠全額繳納417元的燃氣費,但是為何燃氣公司不能先把銀行卡里的錢扣掉,不足部分再收取滯納金呢?同時,在無法進行扣費之后,他也沒有收到任何短信通知,無法及時進行補繳。直至去年的12月16日,在收到三明燃氣公司的通知后,他才知道自己9月份曾因銀行卡余額不足無法扣費,而且已經(jīng)產(chǎn)生了97元的滯納金。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三明市中燃城市燃氣發(fā)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介紹了兩種燃氣費收取方式,一是到燃氣公司服務大廳繳費,二是綁定銀行卡代扣。銀行卡代扣采取足額扣費制,即用戶銀行卡余額不夠當月費用的,則不會扣費。用戶在欠費7天后開始被收取滯納金,根據(jù)我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燃氣滯納金的計算標準是“用戶欠費金額×欠費天數(shù)×3‰”。
“為什么不能先將銀行卡的余額扣除后,不足部分再收取滯納金呢?”在記者采訪過程中,這一疑問也是大多數(shù)市民所不解的。
住在三明市三元區(qū)的戴女士告訴記者,她已經(jīng)被收過好多次燃氣費滯納金了。“現(xiàn)在基本什么費用都是綁定銀行卡來代扣的,每個月水電費、燃氣費、數(shù)字電視費等一大堆費用,不會一個個去查看是否扣費了,基本都是通過各項費用的扣費短信來了解,也只有燃氣費會因為卡里余額不夠?qū)е挛纯圪M并產(chǎn)生滯納金。”戴女士說。
滯納金上不封頂是否合理?
燃氣的足額扣費制引發(fā)市民的質(zhì)疑,催款方式單一也受人詬病。
“只靠貼單的方式提醒用戶,會不會不太負責任?不小心被風刮了或者被人撕了怎么辦?” 網(wǎng)友“kardel”向記者抱怨。三元區(qū)的戴女士也認為:“網(wǎng)絡這么發(fā)達,還靠人工貼單催款,是不是太落后了!難道就不能來個短信或電話通知?”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我省各地燃氣滯納金每日收取標準都是收所欠金額的3‰,而且上不封頂。福州的王先生2013年被公司派到國外工作一年半,因為走的急,很多瑣事沒有來得及處理清楚,等到他回國后再去繳納燃氣費,卻發(fā)現(xiàn)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滯納金,這接近于本金的兩倍。
記者隨機采訪了40位家里有使用燃氣的福州和三明市民,其中40歲以上的市民基本沒有出現(xiàn)被收取滯納金的情況,而40歲以下的市民則超過一半曾經(jīng)因為忘繳或者卡里余額不夠而被收了滯納金。絕大多數(shù)市民認為,燃氣公司收取滯納金的標準和方式是不合理的。
律師:“滯納金”過高可申請仲裁
福建合立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告訴記者,從本質(zhì)上說,滯納金是約束違約責任的方式,類似于違約金。對于拖欠燃氣費這一行為就算要收也應該收違約金。
陳律師說:“滯納金一般用在行政管理領域,比如稅務機關(guān)、交警部門等行政部門追繳費用。而水、電、燃氣等非行政部門應該更適用于違約金。而如果嚴格按照最新合同法司法解釋,違約金總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20%的,視為‘過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機構(gòu)適當減少。”
陳律師認為,依靠滯納金不斷疊加去約束欠款人行為的方式是比較落后的,如果能從法制上改變這個收取標準,自然可以讓燃氣公司改進對用戶的服務。(記者 揭曉經(j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