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5月1日營改增在我省全面推開,今天將是首個營改增納稅申報日,福州全市國稅各個辦稅服務廳也將進入辦稅高峰期。
福州市國稅局提醒,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增值稅納稅人,包括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金融業(yè)、生活服務業(yè)四個行業(yè)納稅人,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到6月27日。
除了以上四個行業(yè)營改增納稅人外,其他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6月份納稅申報期截至6月20日。
實行按季申報的原營業(yè)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6月份無需申報,營改增在7月份申報期向國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5、6月份的增值稅。
福州市國稅局提醒,從今天開始將進入營改增申報高峰期,部分辦稅服務廳可能出現(xiàn)擁擠問題,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發(fā)票申領、發(fā)票認證等涉稅業(yè)務,盡可能從網(wǎng)上辦理,效率更高,避免到大廳排隊。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簡要指引
一般業(yè)務(不包含即征即退、減免稅、出口退稅、匯總申報、稅額抵減、差額征稅、固定資產抵扣、不動產抵扣業(yè)務)
一、哪些人要辦理納稅申報(納稅申報的對象)
納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代征人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委托代征稅款報告;在納稅期間沒有應納稅款的納稅人,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納稅人,在減稅、免稅期間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
二、納稅申報期限(一)一般規(guī)定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適用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納稅人。
?。ǘ?016年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延長
1.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增值稅納稅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延長至2016年6月27日。
2.除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增值稅納稅人外,其他納稅人2016年6月份納稅申報期仍為2016年6月20日。
3.各防偽稅控系統(tǒng)的抄報稅截止時間依增值稅申報期限延長而相應延長。
注:2016年6月份只延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標識為“是”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
三、納稅地點
固定業(yè)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倷C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一般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的方式
上門申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應當在納稅申報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或委托代征稅款報告。
網(wǎng)上申報。納稅人登錄國稅部門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網(wǎng)址:http://fj-n-tax.gov.cn/wssw/jsp/index/common/login.jsp或http://fj-n-tax.gov.cn/portal/appmanager/zb/main)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操作請直接登錄“福建省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網(wǎng)址:http://fj-n-tax.gov.cn/wssw/jsp/index/common/login.jsp)查看左側中部的“操作手冊”或(網(wǎng)址:http://fj-n-tax.gov.cn/portal/ap?pmanager/zb/main)查看中部具體辦理事項中的“操作手冊”。
注:為方便您辦理納稅申報,我們推薦使用網(wǎng)上申報。
五、建筑業(yè)的特殊規(guī)定:除適用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普遍原則以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跨縣提供建筑服務,按規(guī)定計算預繳稅款并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進行預繳,同時,在納稅申報期核算進銷項計算應納稅額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上門申報要提交的納稅申報
?。ㄒ唬┰鲋刀愐话慵{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規(guī)定納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為必報資料)。
具體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
5.一般納稅人銷售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納稅人,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其他納稅人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6.《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7.《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
8.《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9.《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10.《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11.從事建筑、房地產、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需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ǘ┨崾疽獢y帶或提交的其他資料
12.本申報期稅控系統(tǒng)數(shù)據(jù):使用增值稅發(fā)票新系統(tǒng)的納稅人,將金稅盤(或稅控盤)中的開票信息形成抄報稅數(shù)據(jù),通過網(wǎng)絡或持盤至主管稅務機關抄報稅。
13.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不動產,按規(guī)定需要在項目所在地或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的,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ㄈ┘{稅申報其他資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規(guī)定納稅申報其他資料的報備要求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1.已開具的稅控機動車銷
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的存根聯(lián)。
2.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抵扣聯(lián)。
3.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進農產品取得的普通發(fā)票的復印件。
4.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稅收完稅憑證及其清單,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
5.已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的存根聯(lián)或報查聯(lián)。
6.納稅人銷售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在確定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合法憑證及其清單。
7.主管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