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從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金融業(yè)、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yè)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從6月1日起,將進入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首個納稅申報期,現將相關納稅人申報期限公告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增值稅納稅人(包括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金融業(yè)、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為:6月1日~27日。
二、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之外的其他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6月份納稅申報期為:6月1日~20日。
三、各防偽稅控系統6月份抄報稅期限為:6月1日~20日。
四、實行按季申報的原營業(yè)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6月份無需申報;在7月份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5、6月份的增值稅。
福州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