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市區(qū)交通違法舉報獎勵系統(tǒng)正式啟用,首日就有826名市民登錄系統(tǒng)的微信平臺進行實名認證并踴躍舉報。這一由市委、市政府專門撥款獎勵、旨在鼓勵市民參與榕城交通監(jiān)督的舉措,得到市民的積極響應。
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舉報獎勵系統(tǒng)啟動當天,收到市民上傳待審核的違法信息71條,其中加塞50條、亂掉頭19條、“冒黑煙”2條。“市民的參與熱情很高,隨著系統(tǒng)進一步推廣,接下來,相信會有更多市民參與其中,共建文明有序的榕城交通環(huán)境。”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今年我市向城市交通擁堵“頑癥”全面宣戰(zhàn),力爭用1年時間實現城區(qū)交通顯著改善。各級各部門順應群眾期待,迅速行動,綜合施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部署,組織開通了市區(qū)交通違法舉報獎勵系統(tǒng),搭建起微信和互聯(lián)網兩個舉報平臺,對市民舉報交通違章提供的有效線索予以獎勵。
此次先試行的獎勵措施包括:對市民抓拍舉報的機動車“加塞”“亂掉頭”交通違法行為,經交警部門查證屬實的,獎勵70元;抓拍舉報“冒黑煙”并查證屬實的,獎勵30元。
昨日在警方的數據庫中心內,記者看到,市民上傳的違法信息以及每條信息的違法時間、發(fā)生路段、違法類型等均一一列出。如18日17時47分,在西二環(huán)北路,市民的行車記錄儀抓拍下閩AT35XX出租車在路口高架橋下突然左拐變道加塞;昨日上午7時34分,在梅峰支路市民抓拍到閩ARN1XX小車實線加塞違法(如圖),整個違法過程均被系統(tǒng)錄入。
“有了這平臺,以后路上開車可以相互監(jiān)督,多了無數雙眼睛,不敢心存僥幸和隨便違法了。”市民孫女士說,現在許多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儀,每天自動抓拍路面情況,自己車上的記錄儀以后就是警方的“流動探頭”,遇到違法車輛一定舉報,也算盡到市民的一份責任。
現場民警介紹,對市民上傳的交通違法舉報信息,將第一時間進行分揀和復核,一旦審核通過,將依法給予相關車輛相應處罰,并對舉報者給予相應獎勵。“隨著今后舉報信息不斷增多,警方將努力做好技術保障和信息處理工作,更方便市民進行舉報。”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舉報小貼士>>>
正確分類違法類別請勿手機翻拍
首日提供的舉報信息中,有部分市民在平臺上將“違法類別”填寫錯誤,如把屬于“加塞”類的違法信息,上傳至“違法停車”類型目錄下。另外,也有部分市民用手機翻拍行車記錄儀畫面并上傳,非第一手資料,因此也不適用于舉報。警方提醒,可在家中將記錄儀視頻信息倒出,然后通過電腦端上傳。(記者 陳敏靈 通訊員 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