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充電時就有點燙,但沒在意,沒想到竟然冒煙起火了!”12月21日,王女士今年3月購買的紅米手機在充電時突然自燃,被燒成廢鐵,連SIM卡都被燒焦,所幸她發(fā)現(xiàn)及時未造成其他損失。事發(fā)后,工作人員取走手機稱將檢測自燃原因,便再無音訊。媒體介入后,小米官方承諾向王女士退款并賠償600元,但要求她簽訂一份禁止公開發(fā)表相關言論的保密協(xié)議。(據(jù)12月27日《北京晨報》報道)
任何產品都有可能出現(xiàn)質量問題,即便是擁有精密電子元件的智能手機也恐難避免。對于用戶使用無過錯情況下的質量事故,制造商的依法賠付當屬天經地義之事,本當無需任何額外的附加條件。然而,小米公司對于王女士因手機自燃而要求退款賠償?shù)脑V求,卻設置了“先簽署保密協(xié)議”的前提條件,這無疑是對消費者正當維權行為的人為設障,當屬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
所謂“保密協(xié)議”,就是要求當事者對產品質量事故及廠家賠付事宜三緘其口,不得在任何媒體、公開網絡和其他任何傳播平臺發(fā)表有關此事處理的言論。而這種“賠償先簽保密協(xié)議”的行為,并非小米公司獨有,而是近乎于行業(yè)潛規(guī)則的司空見慣做法?!斑@哪里像賠償,簡直就是封口費?!蓖跖康膽嵟虏郏莱隽嗣癖娰|疑的心聲,直擊保密協(xié)議的實質。
也許,涉事廠家要求保密不無“家丑不可外揚”的自保心態(tài),其維護品牌聲譽的本意不難理解,但小米手機的使用者絕非王女士一人,而是為數(shù)眾多的龐大群體,偶發(fā)的手機自燃預示著潛在的使用風險。面對關乎用戶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盡快查明事故緣由,公開告知質量缺陷,及時提醒注意事項,方為對消費者負責和勇于社會擔當?shù)钠髽I(yè)良知,試圖以犧牲消費者話語權和知情權的霸王條款堵塞言路、掩人耳目,無異于對類似事故發(fā)生可能性的恣意放任。
維護品牌聲譽,需靠過得硬的產品質量和信得過的售后服務,掩人耳目的事故 “保密”只會欲蓋彌彰、越描越黑。小米公司董事長雷軍在一次主題演中,曾引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古語,表明“踏踏實實做感動人心的產品”的志向;而這種讓消費者“封口”的保密協(xié)議,既悖逆誠信,也涉嫌違法,顯然有違雷軍的本意,理應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