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30日,蘭花科創(chuàng)召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要求董事們對玉溪煤礦“引進北京新得元盛投資公司為玉溪煤礦的新股東,持股比例為20%,原股東同時增資”一事進行表決。本報記者聯(lián)系到的前述當事人回憶,這次會議引發(fā)的是一場嚴重的爭吵,有的董事最后甚至直接走掉,不在公司餐會上吃飯。
據(jù)當事者回憶,會上賀桂元提出議案之后就遭到質疑:為什么要引入這個北京公司?賀桂元沒說與金道銘有關,而是告訴與會者,此人有相關領導親屬的背景,因為玉溪煤礦將來辦采礦證要人家?guī)兔?。董事們馬上提出:玉溪礦是嚴格按規(guī)程走過來的正規(guī)煤礦,礦產證本來就應該批,為什么需要“打點”?即使真要托領導“幫忙”,我們公司寧愿白給他3000萬元,也不要他來“入股”。最終這個議題沒有通過。
接著,賀桂元沒有出示評估報告,直接宣稱現(xiàn)在煤礦價值是4億元,董事成員分成了兩派,過半成員不同意這么拿現(xiàn)成的煤礦送人。據(jù)當事者回憶,當時的話題主要是:蘭花是一個缺少資源的公司,多年來到處找礦、找項目吃盡苦頭,在重慶太陽能賠進去一個多億,現(xiàn)在守著這么好的項目,為什么要送別人股份?如果要增資擴股,理應先由內部人選擇,如果說“煤礦值4個多億,拿八九千萬就能占20%”,有董事提出自己愿以10倍的價錢購買相同股份。
蹊蹺的是,2009年12月30日,蘭花科創(chuàng)發(fā)出這次會議公告,稱“8人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引進新股東議案。
記者就“北京新得元盛入股玉溪礦過程”向賀桂元發(fā)信息求證,賀沒有做回應。4月中旬,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知,蘭花科創(chuàng)玉溪煤礦有關賬冊資料已被調查機構調走。4月17日上午記者來到其母公司蘭花集團總部采訪時,也被告知,有派過來的審計部門正在要求集團有關人員匯報情況。
當年參會的一位經(jīng)營煤礦的董事告訴本報記者,這次引進股東核心問題是刻意嚴重低估了玉溪煤礦價值。當時的玉溪礦已經(jīng)打井見煤,市值將近20億元,而現(xiàn)在市值應在四五十億元。新得元盛最終以8693.5萬元投入占到20%股份,以當時的市值計算,相當于以9000萬元撬到近5億元優(yōu)質煤炭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