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貴州畢節(jié)市5名男童因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昨日,該市七星關區(qū)副區(qū)長唐興全、高守軍被停職檢查,另有多名教育、民政部門的官員被免職。據(jù)死者父親介紹,5個孩子中有4個輟學,盡管老師屢次動員,但他們都以“成績不好,不想讀書”為由拒絕上學,時常相約出去玩耍,當?shù)嘏沙鏊啻螌⑺麄兯突丶?。?1月20日新華網(wǎng))
這5名孩子,最大的13歲,最小的才9歲,他們的非正常死亡,讓輿論震驚。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畢節(jié)市委市政府啟動問責程序,處理了一批官員。一些網(wǎng)友替這些官員叫屈,覺得他們受處分很冤枉,他們怎么可能知道有5名孩子躲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從執(zhí)政倫理角度看,職能部門官員有義務為轄區(qū)內的未成年人提供兜底的服務與保障,使他們免于寒冷與饑餓;而如今出了這么大的一起事件,相關官員無論怎樣都難脫不作為的嫌疑,受政紀處分,于法于理都算是題中應有之義。所以,這些官員沒什么好委屈的,行使了權力,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然,在問責相關官員的同時,我們不能忘了這起事件中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責任方——孩子父母。法律規(guī)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yǎng)、管教以及使之接受義務教育等等責任。
然而讓人吃驚的是,我們卻看不出這些孩子的父母履行了這些基本的法定責任。報道告訴我們,這些父母并未外出打工,可他們卻放任孩子輟學玩耍,“直到接到派出所通知才知道出事”。他們?yōu)楹螌⒆右共粴w宿不聞不問,為何孩子表達“不想讀書”的意愿后不采取措施讓他們重歸校園?為何對孩子的死活如此不放在心里?這太不可思議了。有如此不負責任的父母,尚未有獨立行為能力的孩子怎可能不出事?
且不說未成年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對監(jiān)護人所規(guī)定的法律義務,單是幾千年來的傳統(tǒng)人倫,也足以將這些父母推上道德審判臺。正所謂“養(yǎng)不教,父之過”,而后才是“教不嚴,師之惰”,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長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這道“防線”失守,之后學校、社會即使作再多的彌補,也難免掛一漏萬。
家庭是孩子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庇護所”,個人和家庭只有履行好了自己應盡的責任后,才能質問社會和政府部門為何不健全社會保障機制,這也是一個毋庸贅言的常識。所以,5男童悶死事件首先是一起家庭教育潰敗而引發(fā)的悲劇,首當其沖應受譴責的是那些“為父不仁”的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