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wǎng)友陳小姐走過洪山街道口時發(fā)現(xiàn),街道口警務綜合服務站的2、3樓墻面外是一個巨幅的警務牌,上面還畫有兩排窗戶。記者向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打聽,原來,街道口警務綜合服務站是區(qū)別于派出所的新警務建制。街道口是黃金商區(qū),寸土寸金,警務站選址煞費腦筋,最后就選擇這個破舊的居民樓,為讓樓面看起來不至于太寒磣,“警察叔叔”就想出了這個辦法。(11月13日《長江日報》)
警務樓畫窗戶,很容易被解讀為好大喜功、“粉飾政績”,但它與“荒山涂綠漆”、“水泥地上種菜”其實有著明顯的不同。至少就該做法的客觀效果而言,無助于博得上級的贊譽和嘉獎,而更像是一則映射著某種訴求的“實體告示牌”,它更可能贏來的,是有關領導的赧然一笑。
由此進行邏輯倒推,再結(jié)合記者打聽來的警方畫窗戶的初衷,就會明白:在寸土寸金的地段選擇破舊的居民樓作為警務站,說明警方很有親民、恤民觀念,對自己的職責界限也安分守己,了然于心;“讓樓面不至于太寒磣”的理由,也非常貼合人之常情。公眾如不透過表象去看實質(zhì),一哄而上,妄加置喙,顯然有點草率而盲動。
有些弄虛造假令人深惡痛絕,因為有損于群眾根本利益,且助長了政風浮躁?!熬瘎諛钱嫶皯簟眲t屬于警方甘于簡陋之后,又巧做遮掩,其情可憫,其心可敬?!熬焓迨濉背鼍杆?、處警有力是百姓安居樂業(yè)的根本保證,他們想美化下自己破舊到多少有礙觀瞻的警務樓,實屬“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天性流露,大可不必小題大做。至于“改為噴張宣傳畫”等網(wǎng)友建議,僅供參考即可,即使原樣不動,也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