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廣州市農業(yè)局竟有兩個版本“三公”數據,而且差額高達544.26萬元。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參閱材料顯示,農業(yè)局在決算分析報告中拿來和2011年比較的2010年三公經費是1032萬元;而其官網發(fā)布的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報告,當年(包括廣州市農業(yè)局和12個直屬單位共13個單位)“三公”經費總支出額僅487.74萬元。廣州市農業(yè)局解釋稱,數據差異的原因是兩次統(tǒng)計的口徑不同。(11月2日《人民日報》)
這些年,在輿論的呼吁與倒逼下,各級政府“三公經費”陸續(xù)公布,雖然有公布的過于籠統(tǒng)缺乏細節(jié)等問題存在,但畢竟是透明化的一個開始。然而,廣州農業(yè)局竟然搞出兩個版本內外有別的“三公”數據來,讓感到憤怒的公眾心都涼了一大截。試問,對內對外公布的“三公經費”竟然相差整整一倍多,如此懸殊的數據難道不是明擺著糊弄公眾嗎?如果公開“三公經費”連真實都做不到,而是可以隨意美化隨意更改,那公開“三公經費”還有什么意義?
誠如有評論所指出,如果公職人員請人吃飯的賬單支出都能在網上查到,那么公款吃喝的唯一下場就是引咎辭職?,F在之所以“表哥”、“房叔”、“車爺”輩出,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公共信息不公開讓貪腐之輩可以胡作非為。面對研究機構公開人均行政開支的申請,央行等國家機關居然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面對公開疑似貪腐官員個人工資的申請,竟然全部都是拒絕——政府信息公開的承諾,陽光工資的宣傳,頓時都變得十分可疑。與之相比,公開“三公經費”因為不直接涉及具體個人利益而阻力相對較小,可誰曾想竟然也是兩本賬。
廣州農業(yè)局解釋稱“三公經費”數據相差一倍多的原因是兩次統(tǒng)計的口徑不同,網上公布的數據不包括下屬各單位的執(zhí)法用車、動物防疫、農產品安全檢測等其他業(yè)務用車經費支出。可是,網上公開的數據明明是包括市農業(yè)局和12個直屬單位共13個單位的,為何要單獨將作為下屬單位開支最大頭的“其他業(yè)務用車經費支出”剔除掉?是認為這些與“三公”無關嗎?可是,在給市人大的材料里為何又要將此囊括到“三公”里呢?
顯然,真正的原因不是所謂“統(tǒng)計口徑不同”,而是因為部分利益的需要:對公眾公開的“三公”數據,自然是越小越好,所有可以排除掉的盡數排除掉;而對人大報告的“三公”數據,因為直接關系到下年度的部門預算,自然就越多越好,于是能囊括的盡量囊括——難道不是這樣嗎?“三公經費”內外兩本賬,說白了就是政府機關帶頭弄虛作假,為了部門私利應付上級、敷衍公眾。
如果行政機關有權對“三公經費”隨便定義,以“統(tǒng)計口徑不同”的名義隨意調整數據大小,為了部門利益給不同的對象提供不同的數據,那么公開“三公經費”勢必淪為數字游戲。不僅廣州市農業(yè)局應該對“三公經費”給出一個說法,相關部門也應該就此展開調查,看是否存在信息公開方面對公眾惡意的欺騙;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警惕:“三公經費”內外兩本賬真的只是個案嗎?會否很多政府機構也是這樣做的,只不過尚未被曝光呢?這種可能性顯然是存在的,“三公經費”不應只是公開了事,還應建立機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