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大田縣赤頭坂國有林場與謝洋鄉(xiāng)和春村村民委員會正式簽訂了《合作造林協議書》,雙方將共同對和春村的415畝采伐跡地進行合作造林,期限為一個輪伐期,約35年。
“林業(yè)管護成本越來越高,但木材市場價格卻沒有上漲,利潤的降低極大影響村民造林營林的積極性。”和春村黨支部書記林永慶說,該地塊于2005年以9萬元承包給個人,2025年采伐后交還給村集體。
和春村山林資源豐富,有林地面積3705畝,但村民基本外出務工,山林長期受困于沒錢、沒人、沒技術的窘境。面對這一困境,和春村村兩委認識到,唯有打破傳統營林模式,借助專業(yè)力量整合資源,才能讓山林資源“活”起來。在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見,村兩委最終決定與具備資金、技術、管理優(yōu)勢的國有林場開展合作。
根據協議,此次合作采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模式,通過股權共有、經營共管,實現資本共贏、收益共享。和春村提供清晰無糾紛的林地,并協助護林防火等工作;國有林場則充分發(fā)揮其資金、技術與管理優(yōu)勢,承擔從整地、購苗到栽植、撫育、管護及森林保險的全鏈條投入。林木產生收益后,在扣除相關成本的基礎上,利潤按林場70%、村集體30%的比例進行分配。為確保村集體早期收益,林場預付了3萬元利潤。
“過去我們守著林子卻難見效益,現在村民通過林地入股獲得穩(wěn)定分紅,還能通過參與山林管護獲得務工收入。”林永慶算了一筆賬,按照當前木材市場行情估算,此次合作預計能為村財增加約60萬元收入。更重要的是,科學的集約化經營可有效提升林木質量和蓄積量,使曾經的“低效林”轉變?yōu)?ldquo;高效林”,實現了生態(tài)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提升。
近年來,大田縣持續(xù)盤活林地資源,推廣“村企農”合作造林模式,將國有林場專業(yè)力量與農村集體資源有機結合,有效解決了村級林業(yè)經營主體缺失、技術薄弱、效益低下等痛點,增強了村集體自身的造血功能,為村民帶來了可持續(xù)的綠色收入和就業(yè)機會。
大田記者站 林伯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