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福州男子王某及妹夫林某在倉山開了一家油漆店,向銀行申請了一臺POS機。9月初,王某的朋友用店里的POS機刷卡套現(xiàn),并給了王某一筆勞務(wù)費。嘗到甜頭后,王某開始和妹夫商量多申請幾臺POS機,專門干起了幫人刷卡的“生意”。
王某與妹夫還拉朋友吳某入伙,并答應(yīng)每月給3000元的酬勞。短短4個多月里,他們通過POS機非法刷卡套現(xiàn)1000余萬元,王某等人獲利十萬余元。1月23日,上渡派出所民警將在店里刷卡的王某、林某、吳某抓獲。
經(jīng)審訊,3人對合伙利用POS機刷卡套現(xiàn)非法獲利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3人涉嫌非法經(jīng)營已被刑事拘留。(林春長 陳海東 張寧 上渡綜)